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学会秘〔2018〕80号
各有关单位、职教集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有关要求,宣传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成果,总结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新经验,推进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向好发展。根据有关工作安排,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决定面向全国征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典型案例,并将遴选部分典型案例编辑出版《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典型案例汇编(2018)》,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范围
各级各类职业教育集团
二、案例征集内容
案例应突出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情况,办学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具体根据《案例撰写指南》,围绕以下内容撰写:地方政府或行业出台的支持政策;集团的设立背景、治理结构、产权制度和运行机制设计,如何增强集团内不同主体参与集团化办学的获得感;以集团为载体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探索;关于集团规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成员服务能力提升;集团服务区域经济,相关行业、特别是大、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职教集团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健康中国等国家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
三、案例征集要求
1.提交案例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提交方式:典型案例模板请登录“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查阅(网址:jth.chinazy.org)。案例请发送至邮箱:zjjt@chinazy.org。
四、其他
案例征集不收取费用。提交与撰写咨询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
联系人:
刘美艳 电话:010-88504118 15911136980
侯世杰 电话:010-64929239 18514258881
附件:《案例撰写指南》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2018年11月7日
附件 案例撰写指南
一、案例撰写原则
1.典型性
坚持突出重点,说明一两个问题的原则,切忌面面俱到。围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过程中最具代表性的问题,剖析问题原因、介绍解决方案、展示改革成果。
案例标题(副标题)及正文中,主语应是“×××职业教育集团”或“集团”,不是牵头的职业院校或企事业单位。
2.创新性
展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新成效,体现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最新进展。
3.示范性
反映职业教育集团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水平,对其他职业教育集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推广性
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相关内容已经在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内得到应用或被地方政府采纳,并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可供其他职业教育集团借鉴和推广。
二、案例结构及要求
1.案例名称、类型;
2.职教集团名称及执笔人(1~3名);
3.摘要及关键词(100~200字,3~5个关键词);
4.字数4000~6000字(格式.doc)。